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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事仲裁正在成为解决经济纠纷的首选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user | 时间:2018/11/28 13:40:58 | 点击数:

民商事仲裁正在成为解决经济纠纷的首选

日,刚刚从沈阳仲裁委走出来的张长长舒了口气:由于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给张一家造成的损失,今天终于讨回了说法。经仲裁庭依法裁决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张1.5万元违约金。时下,越来越多的市民在遇到经济纠纷时,选择了既能保护双方权益、流程又相对简单的“仲裁”。近年来沈阳仲裁委受理了大量各类民商事案件,涉及经济生活等多方面,其中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房产和物业类纠纷占三成多。

  

遇事找“仲裁”

  “闹心的房产”、“烦心的债务”、“物业费之争”……当生活中遇到这样的纠纷,的第一选择是不是去法院打官司?除了上法院之外,还有没有其他有效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些问题呢?答案是肯定的。在沈阳仲裁委员会,你可以自己选专家当“裁判”,双方坐在“圆桌会议室”内轻松“谈判”,“一裁终局”,简单快捷,这种方式“仲裁”。

  “仲裁具有当事人自愿、程序简便快捷、费用低、不公开审理、专家断案、一裁终局等特点。” 沈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自1997沈阳仲裁委成立后,受案数量逐年上,几乎涉及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2017年,沈阳仲裁委受案类型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施工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拆迁合同补偿纠纷、购销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工程监理合同纠纷等近四十类民商事纠纷。

  沈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处理纠纷时间短、社会效果反映佳,现在民商事案件很多都会选择仲裁解决,这些案件都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比如,投保时因为不了解具体条款而遭遇赔付难;民间借贷不只是签了借条就可以,还有一些手续必须具备;租出去的房屋被对方改变了用途该如何应对;旅游未及时登机怎么办等,都很有代表性。此外,“仲裁庭”,更像一个“圆桌会议室”,采取宽松、缓和、不对抗的方式化解矛盾,更具有亲和力。

  

自选“裁判”及时结案 省钱省时还省事

  “除非有特殊情需要延长,普通程序仲裁案件规定在组庭后4个月内出裁决,简易程序的案件规定在组庭后2个月内作出裁决。”最重要的是,仲裁结果是“一裁终局”,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申请仲裁或诉讼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可以从载有300名仲裁员的名册中自己选择一名仲裁员,双方再共同推选一位首席仲裁员,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案件审理,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仲裁员选拔按照仲裁法规定十分严格,包括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方面工作的专家仲裁员;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学者仲裁员;经验丰富,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且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统一考试的仲裁员;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且有一定知名度的律师仲裁员;从事审判工作满八年社会评价好的退休高级法官仲裁员等

正是由这样一支仲裁法律业务精湛、公道正派、品德高尚的各界精英组成的仲裁员队伍来解决各类民商事纠纷,才能保证裁决结果的公正性。因此,对于老百姓来说,生活中遇到的房产、装修、物业、债务、旅游等民商事经济纠纷,都可以信赖仲裁,最终选择“仲裁”解决问题。

今后,仲裁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在解决好传统商事纠纷的同时,把仲裁服务延伸到基层,依法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涉及财产权益的各类民事纠纷,更好地发挥多元化解矛盾机制的作用。为此,特向社会各界推荐沈阳仲裁委员会示范仲裁条款: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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